从北京到海南,疫情下的迁徙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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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本文探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分析"一国两制"框架下澳门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范围,通过考察基本法规定、中央权力边界以及澳门实际治理情况,揭示澳门高度自治与中央全面管治权的辩证统一关系,文章还比较了港澳治理模式的异同,并展望澳门未来发展前景。
澳门;一国两制;中央与特区关系;高度自治;基本法
每当提到澳门这个充满魅力的国际都市,许多人都会产生一个疑问:澳门归北京管吗?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涉及中国"一国两制"方针的深刻内涵和复杂实践,作为中国第二个特别行政区,澳门自1999年回归以来,其独特的政治地位和治理模式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全面解析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厘清"一国两制"下中央管治权与澳门高度自治权的边界,帮助读者准确理解这一重要议题。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设立的,这一宪法条款为"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为澳门的小宪法,明确规定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同时享有高度自治权,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与香港基本法相比,澳门基本法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更为明确的规定,这体现了中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特殊考虑,澳门基本法第23条明确要求澳门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而香港基本法则没有如此具体的规定,这一差异反映了中央政府对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不同期许和信任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联邦制下的成员单位权力,而是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由中央授予的地方自治权,中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这包括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对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权、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的备案审查权等。
中央政府依法对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多项重要权力,这些权力构成了中央全面管治权的主要内容,根据基本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央人民政府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在国防事务方面,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防务,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澳门的社会治安。
中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力还体现在对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基本法的解释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可自行解释,但在对其他条款进行解释时,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修改均不得与国家对澳门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在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任命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并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这种任命制度既体现了澳门的民主程序,也彰显了中央的实质任命权,是"一国两制"下中央与特区关系的重要制度设计。
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方针下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在行政管理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自行处理行政事务,包括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航运、民航、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等,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在澳门征税。
在立法权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依照基本法规定行使立法权,制定的法律只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其所属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司法独立是澳门高度自治的重要体现,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终审权,但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
澳门和香港虽然都实行"一国两制",但在具体治理模式上存在一定差异,澳门回归后的政治生态相对和谐,行政与立法机关关系较为顺畅,社会大局稳定,而香港在回归后经历了更多政治纷争和社会动荡,直到2020年国家安全法实施后才趋于稳定。
在经济结构上,澳门以博彩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经济结构相对单一;香港则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经济多元化程度更高,这种差异也影响了两地的发展路径和政策选择,中央对澳门的支持更多体现在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上,如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等;对香港则更强调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在国家安全立法方面,澳门早在2009年就完成了基本法第23条立法,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则在2020年由中央直接制定香港国安法,这一对比凸显了澳门社会对国家安全的重视和对"一国两制"方针的准确理解。
展望未来,澳门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继续发挥独特优势,中央政府对澳门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包括明确澳门"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定位(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批准澳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等。
澳门特别行政区应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经济方面,应积极推进适度多元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在社会治理方面,应进一步健全法治,促进社会和谐;在民生领域,应着力解决住房、医疗、教育等突出问题,提升居民获得感。
回到最初的问题:"澳门归北京管吗?"答案既是肯定的,又需要辩证理解,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中央政府依法对澳门行使全面管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享有高度自治权,除外交、国防等由中央负责的事务外,享有广泛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成功实践证明,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只有维护中央权力,才能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只有尊重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才能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澳门回归以来的繁荣稳定,正是这种辩证统一关系的生动体现。
澳门应继续坚持"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自身更好发展,为"一国两制"实践提供更多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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